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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拟定增募1.83亿元获上交所通过国泰君安建功

2022-09-13 12:14:47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6788   

日前,上海郑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公告》,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日前,上海郑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审核规则,上海郑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符合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这次股票是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启动发行程序,并在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富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号新富仕雪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王力所有发行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后与郑凡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郑凡科技于2022年7月26日启动,本次招标结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相关调整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调整,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943.79万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57亿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期的第一天,即2022年7月26日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和配售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19.39元/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分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发行前,郑凡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余和,通过控股控制发行人20.78%的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符合科创板规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按本次发行943.79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余和通过控股股东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20.04%的股份,仍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郑凡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日前,郑凡科技发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郑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上市推荐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李,,为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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